禁止私自熏制臘制品?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縣、南江縣發布通告稱,城區禁止私自熏制臘制品,熏制臘肉、臘腸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點。對此,當地官方回應稱,出臺該規定是為了應對大氣污染防治。
煙熏臘肉流行于我國川渝等地區,是一種地道的傳統佳肴,歷史悠久,綿延至今。在制作過程中,煙熏是不可或缺的一道工藝。一來,這樣的制作方式是否會造成大氣污染,不可輕易下結論,起碼應由獨立的專業機構測定。如果僅由某個部門輕率地作出認定,既不科學也有失嚴謹。二來,為應對大氣污染防治,就將私熏臘肉一禁了之,有懶政之嫌。如果說私自熏制臘制品污染環境,那么集中熏制就不污染環境了?倘若煙熏工藝有改進空間,相關部門應與群眾一道想方設法改進工藝,提高技術水平,降低煙氣繚繞,而非生硬禁止。
值得關注的是,有報道稱,某地相關部門要求群眾集中熏制,選定的兩個熏制點都很可疑。其中一個熏制點注明,僅熏制“限于在該公司購買的肉制品”。而另一個熏制點則是新修建的,內部設施仍在完善中,“預計月底才能開始熏”。在這種情況下,急匆匆地讓群眾到集中熏制點熏制臘肉,既不合理,也不合情。再說,所謂的“凡未在指定地點熏制腌臘制品的行為,拒不改正者,將處以500至2000元罰款”,是否合規、合法?罰款,牽涉千家萬戶切身利益,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一分錢都不能罰。集中熏制點本就備受詬病,不到集中熏制點熏制還會被罰款,只會讓群眾左右為難。
還有一個細節是,相關通告指出,禁止私自熏制臘制品,讓群眾到集中熏制點熏制,是為了“尊重傳統、方便市民,同時保護生態環境、保障熏制安全”。這些說辭經不起推敲,如果真尊重傳統就不會逼迫群眾到集中熏制點熏制,如果真方便市民就不能“一刀切”。
一言以蔽之,以環保為由禁止熏肉、違者要罰,難以令人信服。對于這些涉及地方習俗和人們日常生活的活動,不可粗暴改造。即便要改造,也要切合實際,注意方式、注重民意,否則只會激化矛盾。防治大氣污染不是理由,制定合理可行的政策,讓群眾真正感受到便利實惠,才是社會治理的關鍵。(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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