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審計廳獲悉,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聯合修訂印發《巡視監督與審計監督聯動協作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深化“巡審”貫通協同,釋放監督整體效能,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辦法》明確了聯動對象和監督重點,提出在研究年度巡視工作安排、審計計劃時,加強溝通協調,突出對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重點領域的監督,著力關注財政、金融、糧食、能源資源、鄉村振興等關鍵領域,鄉村振興、惠民政策落實等民生關切事項,以及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八個方面的重點內容,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辦法》明確了聯動方式和聯動措施,提出根據工作需要,可采取巡審同步、先巡后審、先審后巡等方式開展巡審聯動。聯動過程中,雙方應當加強聯絡溝通、信息溝通、數據共享和專業力量支持,形成銜接順暢、配合有效的監督格局,共同提升監督質效。
《辦法》強調,要在成果運用上加強聯動,實現成果共享、效能疊加。巡視組和審計組開展工作時,分別將以往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作為監督重點,督促整改到位。對發現的系統性、領域性、傾向性問題,加強分析研判,提出對策建議,推動標本兼治。
《辦法》提出,探索和深化巡審同步聯動,采取聯合進駐(進點)動員、同步反饋結果、統籌開展調查、相互通報問題和線索等方式,提升聯動質量和效益。(記者 劉童 通訊員 孟憲增 陳妍)
編輯:劉博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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