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娛行業要想穩健發展,就必須加強自律和規范管理,明確平臺、票務、主辦方三方權責,不斷提高服務透明度和質量,如此才能贏得觀眾的信任。”
6月20日上午
上海閔行區人民法院對
消費者買到 演唱會“柱子票”維權一案
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判令被告以階梯式退票比例
按單張票價420元
650元、910元的 標準
退還原告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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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靜茹演唱會‘柱子票’案一審宣判 ”
登上熱搜
高價購票卻遇“柱子票”
消費者訴請“退一賠三”
2023年4月
原告倪某等9人通過第三方平臺
購買了梁靜茹上海演唱會的門票
票價分別為699元、999元、1299元等
主辦方為被告上海某演藝公司
2023年5月20日和5月21日
原告等人入場后
發現視線受舞臺承重柱不同程度遮擋
嚴重影響觀看體驗
演唱會結束后
原告等人不接受相關調解方案
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認為
被告對消費者存在欺詐行為
不僅應向原告返還票款
還應進行懲罰性賠償
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
被告則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原先的舞臺設計并無承重柱
演出前制作方為提升演出效果
增加了影音設備
屬于常規舞臺設計
原告 證據不能證明其視線被遮擋
即使被遮擋
也尚未達到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程度
售賣“柱子票”且未及時補救
消費者有權索賠
上海閔行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售賣“柱子票”的行為尚未構成欺詐
從客觀情況看
被告并未在任何宣傳資料中
作出觀看無遮擋的承諾
沒有故意告知虛假情況
被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提供的
服務存在明顯瑕疵,構成違約
應承擔違約責任
鑒于演唱會已經結束
被告無法繼續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
法院根據本案中原告的實際情況
判令被告按單張票價420元
650元、910元的標準退還原告
網友熱議
有網友表示
支持!法院判罰比較合理
有網友認為
應該“退一賠三”!
另有網友覺得
被遮擋的座位就不應該售賣
主辦方就想著賺錢服務卻跟不上!
加強自律和規范管理
才能贏得觀眾信任
人們來參加演唱會
無非是想獲得更好的現場體驗
然而,不菲的價格換來的卻是
“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的“柱子票”“欄桿票”
難免讓人感到失望和氣憤
這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更反映出主辦方
在場地規劃和票務銷售上的疏忽
一段時間以來
演出市場持續火熱
豐富了人們的社會文化生活
這無疑是個良好的態勢
不過,文娛行業要想穩健發展
就必須加強自律和規范管理
明確平臺、票務、主辦方三方權責
不斷提高服務透明度和質量
為觀眾營造良好的觀演環境
如此才能贏得觀眾的信任
實現行業的持續繁榮
來源:央廣網綜合
本期編輯:杜曉婧 關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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