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亞市市監局通報一起欺詐消費者事件:涉事商戶“三亞天涯彭進風海鮮店”作弊將海鮮稱重塑料筐重量計入賬單結算,存在短斤缺兩的違法經營行為;責令該海鮮加工廣場將涉事商戶清退出場,對涉事商戶罰款30萬元;責令該海鮮加工廣場全面停業整頓,罰款10萬元。

清退出場、罰款30萬元,處罰不可謂不重。坦白說,如果涉事商家知道后果會這么嚴重,估計寧愿多送一些斤兩。但凡事沒有如果,錯了就要接受處罰,就要付出代價。缺斤短兩的海鮮市場并不少見,然而這次,據當事消費者稱,幾乎到了“五兩秤”的地步,性質非常惡劣。

此前,《海南自由貿易港反消費欺詐規定》已經實施,特別強調依法嚴懲缺斤短兩、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行為,并規定“情節嚴重或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處不少于三個月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此次涉事商戶遭遇重罰,自在法律和情理之中。

與此同時,這一欺客事件還是發生在海南剛出臺《海鮮市場消費欺詐行為常態化監管機制》,正在大力整治海鮮市場缺斤短兩等消費欺詐行為的語境下。依然有商家頂風作案,可見其對消費者誠信和責任的缺失,唯有罰到“肉痛”,甚至行業禁入,才能以儆效尤。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投訴的消費者正是因為前些年在三亞市購買海鮮時被坑過,此行特意多留了個心眼,并在和商戶交涉時選擇了維權到底。商戶大概沒想到這次遇到了“較真”的消費者,有些商家之所以膽大妄為,正是因為懷著蒙混過關的僥幸心理。所謂常態化長效嚴管機制,就是要對欺詐行為露頭就打、一打就痛,形成零容忍的監管氛圍,一步步擠壓這種僥幸心理的殘存空間。

罰款從來不是目的,而是為了形成震懾力。回看整個事件,受害者僅僅是消費者嗎?對于該廣場那些誠信經營的商家來說,也在“一粒老鼠屎壞一鍋湯”的效應下生意受損,看不見的“傷口”還有三亞當地的餐飲行業信譽,甚至是整個三亞文旅的形象。也因此,唯有重罰,方能止損,方能“療傷”,讓商家建立起敬畏心,自覺遵紀守法,營造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樊成)

編輯: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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