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重要舉措。經省政府同意,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于日前印發施行《海南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2023年版)》(以下簡稱《管控方案》)。

《管控方案》全面落實《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實現生態環境精細化管理,建立國土空間全覆蓋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全省總體生態環境要求、“三極一帶一區”區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圖件和海南省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四部分。

全省確定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的總體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在這一基礎上,根據“三極一帶一區”的區域特征、發展定位、生態環境現狀、未來環境壓力等,確定各區域的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如海口經濟圈對高耗水項目提出最嚴格的環境準入要求;三亞經濟圈嚴控圍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線的建設項目。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圖件是《管控方案》的圖像化表達。海南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劃定的陸域和近岸海域面積分別為3.38萬平方千米、2.37萬平方千米,共劃定737個環境管控單元,其中優先保護單元488個、重點管控單元180個、一般管控單元69個。

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包括總體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和環境管控單元準入要求兩部分。總體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由全省、片區及各市縣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組成;環境管控單元準入要求為737個環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其中包括產業園區型重點管控單元準入清單。

該準入清單銜接最新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相關規劃,更新全省總體準入要求。如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結構,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

此外,該準入清單還銜接海南省“三極一帶一區”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根據各片區的區域特征、發展定位、生態環境現狀問題、未來環境壓力,更新各區域的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如儋洋經濟圈在洋浦經濟開發區全面執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特別排放限值,合理控制洋浦經濟開發區用煤總量,逐步推行“去煤減油”等。(李夢瑤)

編輯:付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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