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進農業農村領域工程招投標的標準化建設,針對我省農業農村領域工程招投標存在的問題,日前,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與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了《安徽省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三個示范文本,填補了工程招投標領域的行業空白,對規范我省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提高農業項目建設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
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沒有統一的制度依據,各地根據項目情況分別參照水利、住建、交通等行業的示范文本。因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業態比較多,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項目需求與水利、住建、交通等行業不同,直接參照水利、住建、交通等行業的示范文本,致使農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存在著評標方法單一,無法滿足招標人多樣化需求;投標人數量過多,評審所需時間過長;低價搶標,合同履約隱含較大風險等問題。
為加強我省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范我省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制定一套適合我省農業工程建設項目特點的管理辦法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很有必要,也是落實我省工程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措施。
《管理辦法》及三個《示范文本》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我省農業工程建設項目特點,針對農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存在的痛點難點問題,廣泛吸收借鑒其他省份以及本省各地市在農業工程招標投標實踐中的成功經驗,增強招投標管理辦法及示范文本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結合我省農業工程建設項目市場主體信用管理的實際情況,明確“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推行市場主體承諾制度,招標人可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在本項目中未參與圍標串標和嚴重失信行為等違法違規情形。對違背承諾的市場主體應按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公示處理結果實行聯合懲戒”,為有效遏制農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腐敗問題從根本上提供了制度依據。
鑒于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業態比較多,且農業工程暫無專門的清單計價規范和定額,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增加了相關規定的內容,技術標準和要求中按照“放管服”原則,明確各地可根據具體招標項目的特點和要求進行編制。
《管理辦法》及三個《示范文本》還豐富了評標方法的種類,優化了評標程序,大幅縮短了評標所需的時間。同時通過價格折算因素、異常低價評審等評審環節的設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惡意低價搶標的情形。
按照“放管服”原則,凡是上位法有規定的,嚴格按照上位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上位法沒有規定的,充分尊重和保障地方和招標人的自主權。通過制度建設,規范我省農業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秩序和流程,保障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激發市場活力,從而提高農業項目的建設質量和運營效益,促進農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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